人们普遍认为,在行为良好的教室和学校里,教学和学习过程都能取得令人满意的成 绩,而不会给教师和学生造成过大的压力。学校系统要取得成功,就必须创造一个有序的学习环境,使学习活动能够顺利进行。学校纪律的作用就是确保有序的学习环境不被破坏。需要保护所有儿童接受教育的宪法权利,使其免受破坏性行为和普遍违纪行为的影响。制定《行为准则》的目的有两个:首先是保护所有儿童接受教育的宪法权利,其次是鼓励有破坏行为的学生改正不守纪律的态度。
理由
- 之所以对这项政策进行审查,是因为它是教职员工确定的一个优先领域。
- 根据第 20/90 号通知和 2000 年《教育[福利]法》第 23 条的规定,必须对该政策进行审查。
- 现行政策也到了该审查的时候了。
- 将《行为规范》分发给家长团体。
S. N. San Nioclás 和 The Haven(包括 ASD 班的所有儿童)的《行为和纪律守则》旨在
- 为学生、教师和家长提供行为规范方面的指导。
- 确保学校有效、安全地运作。
- 培养学生的自尊心,促进积极的行为。
- 在尊重、体谅和宽容他人的基础上,培养学生的责任感和自律意识。
- 促进每个孩子的教育和发展。
- 培养学生对他人和环境的关爱态度。
- 使教师能够不受干扰地教学。
- 提供一个安全的工作和学习场所。
- 确保公平对待所有人。
- 在全校范围内提供一套一致的期望、规则和界限。
- 认识到儿童之间存在的各种差异,并有必要照顾到这些差异。
- 确保学校对全体师生行为的高要求广为人知并得到理解。
- 为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学习和教学、尊严和免受暴力威胁创造条件。
学校行为准则
在本校,我们将
- 互相关心,尊重他人的情感、身体和财产
- 说真话
- 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 凡事尽力而为
- 收拾好自己的东西,对自己的财产以及课堂上使用的材料和设备负责
- 确保学校是一个快乐的地方
实施
学校的每一位成员都应在执行《行为规范》方面发挥作用。我们将尽量少地制定规则,强调积极的行为,并以公平、一致的方式实施,同时适当考虑学生的年龄和个体差异。良好的行为将得到鼓励和奖励。如果出现问题,我们会尽早与家长取得联系。
积极行为的一般准则
- 学生在任何时候都应尊重和礼貌对待所有成年人和同学。影响他人学习和安全的行为是不可接受的。
- 学生应尊重学校的所有财产,保持学校环境整洁,不乱扔垃圾。
- 学生应为自己的外表感到自豪,遵守校服规定,带齐书本和所需材料,并在正确的时间 出现在正确的地点。
- 学生应服从教师的指示,尽其所能完成作业,并整洁地展示作业。
- 学生应每天到校上课,除非确有原因缺席,在这种情况下,必须书面通知学校,说明缺席原因,或致电学校校长/秘书,说明缺席原因。
- 在校内营造安全、快乐和愉悦的氛围是良好行为习惯的必要条件。
欺凌
欺凌是指个人或群体对他人反复进行语言、心理和身体上的侵犯。最常见的欺凌形式是攻击性的身体接触、辱骂、恐吓、敲诈、孤立和嘲弄。欺凌行为是不能容忍的,家长应始终与学校合作,根据学校的反欺凌政策处理欺凌事件,该政策是根据《小学反欺凌程序》(2013 年)制定的。
肯定积极行为
对学生的良好行为进行正面强化,有助于学生更好地自律,因此我们更加重视奖励和激励,而不是制裁。
策略/奖励
- 悄悄地说一句话或做一个手势表示赞许。
- 在孩子的练习本上写上评语。
- 到其他班级或校长那里接受表扬。
- 在班集体面前表扬。
- 班级个人荣誉奖、积分奖或奖章/奖券等。
- 委以特殊责任或特权。
- 与家长进行书面或口头交流。
- 每周最佳学生。
- 不可思议年级奖励/
制止不良行为
制裁和其他策略的目的是促进积极行为和阻止不当行为。制裁措施将根据不当行为的严重程度,并适当考虑到学生的年龄和情感发展。这些措施可能包括
- 与学生讨论。
- 口头训斥,包括如何改进的建议。
- 暂时与班级同学分开,和/或暂时转到其他班级,但不能转到哥哥/姐姐的班级。
- 规定额外作业。
- 丧失特权。
- 在课间休息/午餐时间留堂。
- 通过电话、家庭作业日记、家庭/学校沟通日记等方式与家长沟通。
- 与老师和家长会面。
- 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与校长、教师和家长会面。
- 勒令退学(停学或开除)(根据经 2000 年《教育福利法》通告修订的《国民学校规 则》第 130 条)。
本校不可接受的行为
我们将不可接受的行为分为三个等级:
- 一级:班主任可在课堂环境中有效管理的不当行为。
- 第二级:较严重的不当行为,在课堂环境中不易控制。班主任可能会让家长参与。通知其他教职员工。校长和一名辅助教师非正式参与。
- 三级:非常严重的不当行为或持续的二级不当行为。校长和家长正式介入。此外,EWO(教育福利官)和/或其他外部机构,如 NEPS,也可能介入。
不可接受的行为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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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
二级 |
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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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完成任务 |
一级持续 |
持续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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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扰其他孩子 在课堂上聊天 |
未完成任务 故意 |
严重扰乱课堂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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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心、打断 |
拒绝工作 |
破坏校舍。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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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撞 |
顶撞 |
偷窃/意图偷窃(屡教不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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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听指令 |
故意毁坏其他孩子的作品 |
屡次发生欺凌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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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谎/给他人制造麻烦 |
轻微的破坏行为 |
持续恶语相向和辱骂/种族辱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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辱骂、轻微恶语 |
偷窃/意图偷窃 |
暴力打人、踢人、打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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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教室/学校周围不安全地走动 |
直接辱骂/种族辱骂 |
咄咄逼人的暴力行为,造成故意伤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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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全行为 |
威胁行为 |
辱骂/威胁教职员工/家长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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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心损坏 |
孤立的暴力行为--踢、打、撞等 |
拒绝服从指令的危险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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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财产(第一次) |
欺凌、持续辱骂 |
未经同意离开校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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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耍事件(首次发生) |
持续事件 |
反复持续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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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服从指令 |
持续拒绝遵守要求和指示 |
以上仅为举例,并非详尽无遗。
操场行为与纪律
- 事件报告表由监管教师填写。一份副本存入孩子的档案,一份副本交给校长,在孩子受伤的情况下,在孩子的家庭作业日记/家校沟通日记中注明受伤情况或非常严重的受伤情况,可能需要立即打电话回家通知家长,并立即对受伤者进行救治。
- 对于个人的不良行为,我们将按照 1 / 2 / 3 级程序进行训斥和处罚。
制裁/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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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
二级 |
第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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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情 |
教室里的 "暂停 "时间 |
立即通知校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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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儿童位置 |
休息时间留在教室(在有人看管的地方) |
与(孩子)和/或校长和家长正式谈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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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伴提醒(谨慎使用) |
将作业带回家完成,并在日记中加以说明 |
限制时间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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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行为准则 |
与其他教职员工分享信息 |
邀请家长到校与校长/HSCL、DP 和班主任进行正式讨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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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孩子私下讨论 |
丧失特权/活动选择权 |
学校、家长和外部机构共同商定行动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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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的不可接受的行为--班主任通知家长,非正式会议,与家长讨论 家庭/学校报告册介绍 |
校长在一段时间内监测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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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机构的参与,如 NEPS、EWO、SCP、HS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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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管理局,并遵循停学/开除程序的正当程序 |
注意:在出现三级行为升级的情况下,本分步方法将被取消。(即)立即停学程序将适用。
除非出于健康和安全考虑,否则不会剥夺学生参与课程领域的机会。
行为和约束准则
学校的《行为与纪律准则》适用于学校的所有环境和活动,包括特殊班级的工作。
教职员工与 MAPA
MAPA 的价值观和理念是在极端情况下使用强制手段的基础。
工作场所暴力
工作场所的暴力是雇员和雇主都非常关注的问题。与其他工作场所一样,学校员工也是工作场所暴力的受害者。在工作过程中,学校员工可能会受到辱骂、威胁、攻击、持续发生的严重不当行为或其他形式的恐吓等形式的暴力侵害。
攻击行为的定义是旨在伤害或威胁他人身体、精神或情感的行为。
避风港的工作人员接受过如何安全处理挑战性行为的培训。这种培训被称为 MAPA - 管理攻击或潜在攻击行为,它符合法律要求,也是国家最佳做法的基准。 St. Nicholas我们承诺,所有教职员工都将以专业的方式处理所有涉及攻击性、潜在攻击性或鲁莽行为的事件,并且只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为了学生、教职员工和其他人的安全,在与学生保持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的关系的前提下,才使用训练有素的技术来安全地处理儿童问题。我们会尽一切努力积极地管理行为,防止事态升级。教职员工有责任照顾好孩子和他们自己。
约束
约束是不得已而为之的措施,在这种情况下,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关怀、福利、安全和保障是最重要的。参见约束政策。
停学/开除
在采取拘留、停学或开除等严重制裁措施之前,学校和家长之间会通过正常渠道进行沟通。如果建议在课余时间拘留学生,则会通知家长或监护人。根据具体情况,与家长的沟通方式可以是口头或信件。
对于严重不端行为或屡次出现严重不端行为的学生,可能会考虑停课。我们会邀请相关家长来校讨论孩子的情况。对教师或学生的攻击、威胁或暴力行为将被视为严重或粗暴的不端行为。
如果屡次发生严重不当行为,学校将通知管理委员会主席,并要求家长到校与管理 委员会主席和/或校长会面。如果学生家长不保证学生今后的行为举止可以接受,学生可能会被停学一段时间。在可能的情况下,在停学之前,校长可能会与教师和学校社区的其他相关成员协商,对案件进行审查,并适当考虑以往不当行为的记录、其模式和背景、所使用的制裁和其他干预措施及其结果,以及任何相关的医疗信息。停课将根据《国家学校规则》和《2000 年教育福利法》,并结合第 11 章学校指导原则(停课)进行。(制定行为准则)。
停学理由
如果学生违反了以下任何一条规定,都可能被停学:
- 学生的行为对其他学生的教育造成了严重的不利影响。
- 该学生此时继续留在学校对安全构成威胁。
- 该学生应对在校期间造成的人身伤害负责。
- 该学生对严重损坏学校财产负有责任。
立即停学
如果学生有严重的不当行为,为确保维持秩序和纪律,并保证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安全,董事会可授权主席或校长立即停课,停课时间不超过三个学 日,以待与家长进行讨论。见 11.4(停学形式)。在可行的情况下,将尽快发函通知家长。(即)应在下一个工作日用挂号信寄出。
停学程序
在对事件进行调查后,如果考虑停学,校长将与家长/监护人联系,并要求他们参加会 议,在会上他们有以下权利
- 发表意见的权利
- 有权知道正在调查的是何种被指控的不当行为
- 有权知道问题是如何决定的
- 有权作出回应
- 有权向管理委员会陈述意见
- 提问权
- 所有停课的书面通知都将以挂号信的形式寄给家长,通知内容包括停课期限、停课原因、返校安排(包括学生和家长应做出的任何承诺)以及向教育局董事会/秘书长上诉的权利。这封信的副本将存入学生档案。
- 停课期满后,学生及其家长/监护人将与校长会面,学生将重新融入班级。学生将获得重新开始的机会和支持。
- 如果校长出于对学生、其他学生、教职员工和其他人的安全考虑,认为应立即停课, 则会进行初步调查,以确定实施停课的理由。在实施停学后,将立即在校长的指导下进行正式调查。学校会立即通知家长,并要求家长到学校接学生。
- 校长可将学生停学最多三个学日。这一权力已由 B.O.M. 以书面形式正式授权给校长。
- 在无法及时召开 B.O.M.会议的情况下,经 B.O.M.主席批准,校长可将学生停学,停学时间最长为 5 个学 日(含 5 个学日)。
- B.O.M. 可让学生停学超过五个学日,但通常任何一次停学不得超过十天。
- 当任何学生的停学时间等于或超过 10 个教学日时,校长办公室将通知 Túsla(儿童与家庭机构)。
- 如果停学使学生在本学年的停学天数达到或超过 20 个学年,则可根据 1998 年《教育法》第 29 条的规定对停学提出上诉。
- 停学将根据《国立学校规则》第 130 (5) 条的规定执行。
在极端情况下,可根据《国民学校规则》和《2000 年教育福利法》考虑开除学生。在对学生实施停学或开除之前,董事会应根据《教育福利法》第 24 条的规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地方福利教育官员。开除学生将根据《学校指南》第 12 章(制定行为准则)执行。
见本政策后面的附件。
解除停学(复学)
学生停学后或停学期间,家长/监护人可申请学生复学。家长/监护人必须作出令人满意的承诺,保证被停学的学生的行为符合学校的规章制度,而且校长必须确信学生复学不会对学生本人或其他学生或教职员工的安全构成威胁。如有必要,校长将与家长、班主任和学生(如有必要)协商,协助为该学生制定行 为计划,并让该学生正式重返班级。
在问题得到圆满解决的情况下,学生可在停学期间重新入学,由校长和教务主任决 定。试图管理挑战性行为的最有效方法是首先防止其发生。对学生的良好行为进行积极的强化,可以提高学生的自律性,因此我们更重视奖励和激励,而不是制裁。学校的特殊学校教育课程和 "令人难以置信的岁月 "计划(Incredible Years Programme)被用来支持《行为准则》。它帮助我们的学生发展沟通技能、适当的互动和行为方式以及解决冲突的技能。它还旨在培养学生的自尊心,帮助他们包容差异,发展公民意识。
预防策略 a 和额外支持(主流课程)
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在理解和遵守某些规则方面可能需要帮助。还可能需要额外的投入和干预,以帮助一些学生管理自己的行为,防止他们在教育上失败。这些干预措施包括
- 将学生转介给能与之合作的其他教师或成人
- 与家长/监护人、学校特殊教育需要协调员、班主任、辅导教师、SNA 和学生(年龄适当)协商,制定个人行为支持计划。专业评估(如有)可作为制定计划的依据。
特殊支持
少数学生可能会表现出特别具有挑战性的行为。学校可与学生家长/监护人合作,寻求任何有助于满足学生需求的服务。这些服务机构包括国家教育心理服务机构(NEPS)、儿童和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机构(CAMHS)、游戏治疗师、彩虹桥和其他相关的专业咨询服务机构。
行为(ASD 班--避风港)
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可能会表现出挑战、挑衅或对抗行为。这种情况是可以接受的。
学校将根据儿童的个人教育计划,尽一切努力以专业的方式管理这些行为。
如果孩子的行为足以影响到其他孩子根据宪法享有的受教育权,管理委员会有权建议家长为孩子寻找更合适的环境。
对于就读于 "避风港 "的儿童、初级班的儿童或被确认为有 EBD 的儿童,学校管理 层将根据具体情况予以考虑。
开除
- 开除学生的权力属于'国家学校'管理委员会。 St. Nicholas国家学校 "管理委员会负责。
开除理由
- 行为持续严重影响他人学习或教师职业。
- 学生的继续存在对安全构成真实和严重的威胁。
- 学生应对造成严重伤害的人身攻击负责。
初犯自动/开除
在以下情况下,以下规定行为将被自动开除学籍 St. Nicholas国家学校
- 性侵犯
- 在校内向他人提供非法药物
- 实际暴力或人身攻击
- 对其他学生或教职员工进行严重的暴力威胁
开除程序
- 在校长的指导下进行详细调查。为确保公正,并为学生提供公平的程序,如果校长是攻击行为的受害者或目击者,他/她将不会进行调查。在这种情况下,校长办公室将指定专人进行调查。
- 校长/事件调查人员建议校长办公室考虑开除学生。如果学生在此期间继续留在学校可能会扰乱他人的学习,或对其他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安全构成威胁,校长办公室可要求学生留在校外。
- B.O.M. 会考虑这些建议,并告知家长/监护人,B.O.M. 正被要求考虑开除学生。家长/监护人将收到关于对学生的指控、已进行的调查和要求校长办公室考虑开除的理由的书面记录。校长办公室将收到向家长提供的同样全面的报告。家长/监护人将被邀请参加听证会,并被告知他们可以向 B.O.M.提出口头和书面意见。 校长/事件调查人员也将被邀请参加听证会,并可以向 B.O.M.提出口头和书面意见。向 B.O.M.陈述完毕后,双方离开 B.O.M.会议,以便 B.O.M.对事实进行审议。
- 如果 B.O.M.在审议了案件的所有事实后,认为应该开除该学生,则 B.O.M.主席应填写 "拟开除学生通知 "表并将其送交教育福利干事。
- B.O.M. 以挂号信形式将其结论和下一步程序书面通知家长/监护人。应告知学生家长/监护人,校长办公室已通知教育福利官,自教育福利官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二十天后,开除才会生效。如果该学生在此期间继续留在学校可能会严重影响其他人的学习或对其他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安全构成威胁,校长办公室可能会认为在此期间让该学生停学是适当的。
- 教育福利官员会安排协商,讨论可避免开除的其他干预措施,并确保为学生继续接受教育做出安排。(即)第 24 节。
- 二十天期满后,如果校长办公室仍然认为应该开除学生,校长办公室将以挂号信的形式正式通知家长他们开除学生的决定。家长将被告知其上诉的权利,并向其提供提出上诉的标准表格。
- B.O.M. 主席将填写 "开除学生确认书",并将其递交给教育工作者办公室。
- 家长/监护人可就开除决定向教育局秘书长提出上诉。(即)第 29 节
请注意:管理委员会对纪律问题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旷课:
根据《2000 年教育法》的规定,学校为每个在校注册的学生保存一份出勤或缺勤记录。该记录可在学校的管理系统(阿拉丁)上轻松查阅。一至六年级学生缺勤时,家长应在孩子的作业本上记录缺勤天数和缺勤原因。班主任会将这些信息输入学校的管理系统 Aladdin。Aladdin 会自动生成短信,当孩子在本学年缺席 15/20/25/30.... 天时,短信会发送给家长。学校会在开放日和校刊上告知家长,学校有义务在必要时向 Tusla(儿童与家庭机构)报告。
如果出现以下情况,必须通知教育福利官
- 孩子被开除
- 孩子在任何学年被停学 6 天或以上
- 儿童在一学年内缺课超过 20 天
通过年度报告向 Túsla 提供学年总就读人数。
接受本政策是注册本校的条件,此后,家长应遵守本守则审查时做出的任何进一步修订。
校规
学校的规章制度应保持在最低限度,并应考虑到学校所有成员的健康、安全和福利。如果一所学校要有效地运作,就必须在每个教室和全校范围内明确规定并一致、公平地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午餐时间:
- 不将食品包装袋带到操场
- 在可能的情况下,所有午餐残渣都应回家回收。这一做法也将指导/告知家长如何为孩子选择合适的午餐内容。
娱乐时间的操场:
- 禁止玩耍
- 学生步行进出操场/球场
- 未经值班教师允许,学生不得再进入学校或教室
- 不允许骂人和使用不恰当的语言
- 第一声铃声响起时,学生应 "立定",第二声铃声响起时,学生应走到指定的队伍中。
- 在特殊情况下,家长/监护人可要求孩子在课间休息/午餐时间不要外出玩耍。孩子可在教员室外等候。
- 在学校受伤的学生将接受急救。如果伤势严重,学校会联系家长。
校外活动:
学生必须
- 认真听取所有指示。
- 良好地代表学校。
- 遵守校车规则
- 一次上车一个人
- 坐下并系好安全带
- 不得在校车上捣乱
- 按照老师的指示离开校车
- 一次一个下车,不得跳车
- 在指定区域排队
- 尊重校车上的所有成年人
- 尊重校车公司的财产
- 必须严格遵守场地规则和安全准则。
- 如果使用 "伙伴系统",学生必须与指定的 "伙伴 "在一起(即)(两人系统)
- 学校关于旅游和手机的政策适用
课前/课后
请家长注意,在上午 8:50 正式上课时间之前或下午 1:30(幼儿班)2:30(其他班级)正 式放学时间之后,学校教职员工对学生不负任何责任,除非学生参加的是由学校组织并经 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课外活动。参与此类活动的学生在这些时间内应遵守学校的行为政策。
管理委员会的责任
- 提供舒适、安全的环境。
- 支持校长和教职员工执行本守则。
- 批准本守则。
校长职责
- 在学校营造积极的氛围。
- 确保以公平、一致的方式执行《行为规范》。
- 根据需要安排对守则进行审查。
教师职责
支持并执行学校的行为规范。
- 为每个学生创造安全的工作环境。
- 表扬并肯定优秀作品。
- 准备学校作业并批改学生作业。
- 承认并照顾学生的个人才能和差异。
- 礼貌、一致和公平。
- 尽量减少出现破坏性行为的机会。
- 妥善处理不当行为。
- 记录严重的不当行为或屡次发生的不当行为。
- 为同事提供支持。
- 必要时与家长沟通,并就共同关心的问题提供报告。
- 在学年开始时,在教室的显著位置提供一份正面的班规清单,并定期予以强化。
学生的责任
- 定期准时到校上课。
- 听从老师的指导和建议。
- 尊重学校社区的所有成员。
- 尊重学校和其他学生的财产。
- 避免任何危及他人的行为。
- 避免所有难听的话、脏话和辱骂。
- 让其他学生参与游戏和活动。
- 携带正确的材料/书籍到校。
- 遵守校规和班规。
家长/监护人的责任
学校有赖于家长/监护人对良好行为和纪律的支持。
- 为子女树立积极的行为榜样
- 孩子需要行为界限和规则。家长应与孩子谈论学校规则。这些规则有助于使学校成为一个安全的地方,每个人都能在这里学习,没有人会感到被冷落或受到威胁。
- 确保您的孩子按时到校上课。所有班级每天上午 8:50 开始上课。幼儿班下午 1:30,其他班级下午 2:30。所有缺课后,家长应在作业本上填写并签署相应的缺课记录模板。缺勤超过 20 天将自动报告给 Tusla(儿童与家庭机构)。参考:学校出勤政策。
- 需要在正式上课时间之前离校的儿童必须由家长/监护人在学校接回,并在返校时由家长/监护人签出/签入。签到设施可在学校办公室使用。
- 关心、支持和鼓励孩子的学校工作。
- 当您孩子的行为给他人造成困难时,与老师合作。
- 确保学校有家长/监护人和紧急联系人的最新联系方式。
- 确保您的孩子每天的作息时间有序,有固定的就餐和就寝时间。
- 检查孩子是否带齐上课所需的物品,如书本、文具、游泳用具等。
- 与学校分享任何可能影响您孩子进步/行为的问题的相关信息。这些信息将保存在您孩子的阿拉丁档案中。
- 请注意,我校许多学生都有食物过敏症,因此您孩子的午餐中不应包含坚果或含有坚果的食物。出于对所有学生健康和安全的考虑,班主任老师不会分发家长赠送的派对包或节日食品。
- 学生故意损坏财物的行为必须由家长赔偿。
- 尊重他人。
- 遵守学校的健康饮食政策。(即)只在周五请客。禁止携带口香糖、玻璃瓶、铝箔包装或汽水。
家长的角色:
- 家长和监护人应熟悉学校的《行为准则》。
- 家长和监护人应就可能影响子女表现的因素与学校沟通。
校规:
- 在学校和所有与学校有关的活动中,学生应始终以礼貌、尊重的态度对待其他学生和教职员工。
- 除休息时间外,学生应始终在校内行走,并在操场上行走。
- 学生应使用学校提供的垃圾桶,保持校园整洁,不乱扔垃圾。
- 学生只能携带与学校有关的物品。注意:不得带钱,不得带玩具。
- 学生必须准时到校,上午 8:50 开始上课。
- 学生应准备好每年书单上列出的所有书籍和其他必需品,并为每堂课做好充分准备。
- 禁止喧闹、欺凌和恶语相向
- 学生不得污损、损坏或破坏任何财产。所有损坏必须赔偿。
- 学生不得进入校长办公室、教员室、资料室、语言室或储藏室。
- 除非得到校长允许,否则学生不得拨打或接听电话。
- 学生不得攀爬墙壁、屋顶、树木、栅栏或栏杆。禁止向学校墙壁投掷任何物品。
- 学生不得偷窃学校或其他学生的物品。
- 不断质疑教师的权威、顶撞、无视指令、不断扰乱课堂秩序,或任何校长和教职员工认为不恰当的不当行为。
- 禁止在厕所闲逛。
- 禁止染发(男生和女生)
- 发型/剪发应符合 BOM 认为合适和恰当的要求。男生的发型不得短于刀锋 4 型,除非为了健康和安全起见将头发束起,否则不得留长发到校。不允许在男生头上设计刀锋发型。
- 允许穆斯林女生佩戴纯蓝色或黑色面料的头巾。不允许佩戴有图案的头巾。
- 为了健康和安全起见,不允许在面部穿孔。允许佩戴一对耳钉。
- 不允许佩戴假指甲/丙烯酸指甲、纹身或化妆。如果孩子们带妆到校,我们会给他们提供擦拭布来卸妆。
- 我们欢迎并要求家长支持上述规定。
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如旅行、住宿等。
附录 1
规则样本--可根据每位教师的课堂情况进行调整
必须服从教师的指示。(按老师说的做)
学生应尽其所能,工整地完成练习。(努力学习)。
除非老师另有要求,否则学生必须坐在自己的位置上。坐在自己的位置上)。
学生应将无益的手、脚、物品和评论保持在自己的范围内。(不要打断老师或干扰其他学生或其财产)。
学校周边规则(样本)
学生必须安静地走在走廊上,往返于操场、礼堂、教堂等地。
学生必须遵守 "三铃 "指示,在指定区域内停留,只有在老师允许的情况下才能离开操场。
学生在任何时候都必须安全玩耍。禁止反社会、危险或伤害他人的行为(如摔跤、锁头、骑马、欺凌、恐吓、戏弄、嘲笑、打架、吐口水、踢人、集体冲撞、恶语相向、排斥)。
学生回家时应走到校门口。
所有的班级规则都将以上述内容为基础,班主任有责任制定积极的班级规则,并将其张贴在显眼的位置,向孩子们传授规则,随时强化学校的行为和纪律规范。班规将在每学年初与学生和班级共同制定。
附录 2
Covid-19 - 违反行为和纪律准则及反欺凌的行为
儿童/成年人不遵守社交距离和咳嗽礼仪/随地吐痰/打喷嚏的行为将受到处罚。如果工作人员认为对 Covid-19 的辱骂或任何不当提及是不恰当的,将迅速予以处理--初犯者可立即停学。
对于成年人的违规行为,将立即通知爱尔兰警察署(An Garda Síochana)并提出刑事指控。
SN San Nioclás 是一所 12 名教师的小学,由Church of Ireland Archbishop of Armagh John McDowell 赞助。
我校的校风是影响、建立和保持高标准行为和纪律的主要因素。在这里,诚实、真实、公正、公平、关心他人和公民责任等道德价值观得到培养和保护。这些品质的依据是由教会解释的《圣经》教义。
人们普遍认为,教学质量直接影响学生的行为。生动活泼、激发兴趣、因材施教的教学方法很可能会得到孩子们的积极响应。
同样,学校也需要家长的支持,以满足对良好行为和纪律的合理期望。